共創實驗教育未來/OST/紀錄:修訂版本之間的差異
出自福留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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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議制度需對應不同教育型態特性''' | * '''審議制度需對應不同教育型態特性''' | ||
* '''行政流程過繁,標準化窒礙多元''' | * '''行政流程過繁,標準化窒礙多元''' | ||
2025年5月21日 (三) 16:21的修訂版本
目錄
《自學生能否使用設籍學校的場地、資源?》
- 倡議者:黃淑禎
- 紀錄:劉士弘
- 簽名:彭清翎 楊念祖 Susan Huang 蔡雅嫺 龔淇媛 丁丁 李頎
- 得票:7
- 自學生設籍算該校學生嗎?
- 舞蹈音樂體育特別需要學校教室
- 各縣市承辦人如何與設籍學校溝通
- 承辦人換得太頻繁
- 學校的管理辦法與自學生需求不符
- 家長與學校溝通
- 引用法規強調自學生權益
- 與教務主任的協議內容寫進自學計畫書
- 教務主任、班導、家長、孩子一起開會,溝通雙方需求,有互相瞭解的機會
- 學校的難處
- 不清楚自己的審議定位
- 管理自學生會讓現場更忙不過來
- 協商破口:給公校的好處,幫忙辦活動、招生
- 微社群
- 一直都會在,不是烏合之學眾
- 全國有個微社群,背後四五家 NGO 互挺(振鐸、自促會、暖蛇)
- 定期OST,導向公共性
- 需要法人去支撐
- 作業系統
- 黏合與累積
- 函示教育部要求依法開放資源(後可以接行政訴訟憲法法庭)
- 利用課務合作連結既有網絡
《非學團體的跨校組課可能性與實現機制》
- 倡議者:佩欣
- 紀錄:
- 簽名:
- 得票:13
- 需求與期待
- 組課要有課程助理
- 陪伴者媒合
- 風險轉嫁
- 第三方支付及評價系統
- 「試吃機會」
- 成立跨縣市公共平台
- 區域性資訊整合
- 國民教育經費支應
- 學習個管師
- 有持續性陪伴(自主性、選擇)
- AI、知識技能、輔導、社工
- 疑慮
- 開放課程的宣傳與經費
- 時間湊不起來
- 門戶之見(課程主題是誰?或只是編餘課程?)
- 沒有媒合平台
- 課程架構不同
- 組課能否提供知識以外的價值
- 責任歸屬是誰?
- 能否保障師資?
- 實際上的課程需求是什麼?
- 平台能否確實媒合?
- 平台的行政成本
- 建議
- 平台媒合
- 六日晚上可做
- 由學生擔任課主
- 同學自行組隊
- 無法擔保學習成果
- 最後一哩路再和政府合作做大
- 仿長照模式
- 行銷知名度
《組成微社群之實踐》
- 倡議者:丁丁
- 紀錄:NGO HUB
- 簽名:丁丁、家秀、李頎、珮齡、淇媛、土弘、佩瑩、鳥巢、逸心
- 得票:11
- 目標
- 改變政策
- 改善治理
- 現況
- 成立微社群運作半年,目前有一些實驗教育帳號未被充分利用
- 微社群要操作到例會化,才能做出實際成果
- 要找到目標客群(願意收到相關訊息的人),目標是100人
- 開LINE群(各個議題討論)多久開一次會
- 可做之事
- 可有的工作主題:實驗團體合法使用學校場地但被拒絕
- 通過學校門禁的證件或系統:微社群去聯絡45個NGO,請他們去申請,(背後是監察院等)
- 把各縣市的自學承辦人集合在一起做一個工作坊,見賢思齊,但可能,要有公務員時數。11月辦理一天活動,邀請有經驗的委員、願意來的承辦人、群組內的人),地點在台北
- 在網路社群中問卷調查自學社群的需求
- 小朱的場(支持型審議):先擬條文,找幾個縣市說要和他們合作(募一些錢,跟法律、輔導專業者合作),每半年做一個工作坊
- 中台灣的總部,或全台訊息的向外散布中心。目前有的自動連就可以擔任這個NGO HUB的角色
- 結論:微社群必需
- 做大家需要它去做的事情
- 在各地區都要有窗口聯絡上
- 加入者要把時間留出來,固定時間開例會
《非學審議如何連接各種資源以協助(防堵)申請者》
- 倡議者:朱佳仁
- 紀錄:
- 簽名:
- 得票:13
- 現況:個人自學(非學)申請案例中,已有許多高關懷的學生,但造成審議委員太大負擔
- 目前的申請案量已經超過行政負荷量
- 非學像是垃圾桶,適應不良就往非學送,例如觸犯刑事案件之後才被鑑定出來是特殊生。法律上、特殊教育等方面都要考量。
- 不適應校園導致的自學,例:有7件性平案件的學生、有刑事案件的學生
- 有些小孩是不適應學校的制度,這種人有時離開學校就好了,有些小孩另有心理的議題(非獨社會或是校園制度的),那就未必是實驗教育可以接住的
- 國中小學籍掛在學校所以輔導室要進來,但高中自學則否,而且有許多特教生案例發生在這個階段(包括法律)
- 高中無學籍學生會不會沒有輔導資源可以利用?(目前多為承辦人擔下,但這太依靠個人)
- 目前國教署試圖把三級輔導模式套用到實驗教育但實踐上完全不合用(有一大堆開會,實驗教育人力無法操作);原因:錢不夠、時間不夠(人力),科層組織在實驗教育機構中很扁平(三層有分級,實驗很平級)
- 但是實驗教育機構需要提出三級輔導以外的對案
- 可能的解方
- AI審議或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AI最好的潛力是它可以增加另一個維度(或心智)從而產生洞見
- 一次的審議量分級:XL(100以上)L(50-100) S(50以下)
- 法扶模式(輔導領域的學生)及長照模式(自主學習帶領)
- 這個解方可能用「條補助要點」就可以解決
- 審議會面臨的問題
- 未保障實驗教育團體的辦學空間
- 成為審議會委員的條件之中,是否要有法律或特教領域(申請書中看不出來)
- 從源頭整合及防堵,讓實驗教育的辦學空間被保障
- 是否要有個自學手冊給學生,讓他們知道在有需要時該到哪找資源(但要先備好資源系統),可以讓國教署出(加拿大有此類手冊)而且是多語,未來可能有各種文化的小孩成為自學生
- 是否可能讓各縣市都有一個自主學習支持中?美國是委託某個基金會去做
- 提案:支持性審議機制的建立
- 先用10-20萬辦個工作坊,OST可請來法律、心理諮輔的講師(催化劑式的本金)
- 用AI記錄產出論述
- 在明年縣市長大選前準備好遊說的說帖草案(大約要三年來準備)
- 要成立一個微策略小組讓候選人知道這個議題,關心的團體會長期存在,最好還是不要忽略
- 支持性審議加入條例修正案
- 找願意試辦支持性審議的縣市
《實驗教育失敗學》
- 倡議者:徐永康
- 紀錄:
- 簽名:
- 得票:
一、失敗原因
- 目標不明確
- 學習目標模糊,導致教學方向難以一致
- 團隊間溝通困難,缺乏共識
- 教師團隊問題
- 教師理念不一致,內部協作困難
- 教師缺乏溝通與默契
- 教學者頻繁更換,角色與責任未清楚界定
- 行政與制度問題
- 行政支持不足,協調成本高
- 缺乏制度配套與彈性調整機制
- 家長因素
- 家長對實驗教育理念認同度不足
- 家長干預教學方向與進程
二、目標與聯繫不明確
- 教育目標未明文化,導致師生與家長認知落差
- 教學組織間缺乏聯繫協作
- 校長與教師對實驗理念認知分歧
- 權責劃分模糊,難以有效分工
三、失敗案例
- 學校轉型失敗
- 制度結構未能調整配合實驗精神
- 實驗轉型過程中人員流動頻繁
- 欠缺實驗設計與落實機制
- 教學設計失敗
- 理念良好但操作困難
- 忽略學生需求與特質,難以產生學習動機
四、失敗的定義
- 未能達成原定目標
- 教育價值遭體制消磨或流失
- 教學無法持續或無法自我更新
- 組織內部或個人層面喪失信念與實踐動力
五、補充觀察
- 教學現場常見標語與實作落差
- 指標導向與教學現場需求不符
- 現場教師需更多支持與資源
- 輔導與陪伴機制不足,導致實驗者孤立
《審議改什麼?》
- 倡議者:周樂生
- 紀錄:
- 簽名:
- 得票:
一、自學
- 審議角色與支持者角色不清
- 缺乏明確「好手路」或「伴奏員」制度協助申請者
- 資料準備方式模糊
- 缺乏統一或多元可選的呈現方式
- 審議委員對自學了解不足
- 導致過度要求或錯誤判斷
- 委員來源與素養不一
- 審議過程受委員個人觀點影響
- 計畫內容被要求過度詳細
- 排除條件與公文審查程序繁瑣
- 過度形式主義,不符自學精神
二、團體機構
- 成員來源不透明
- 如何組成、篩選與審核未有共識
- 主責機關與審議機制定位不清
- 主體責任與實際運作間出現落差
- 缺乏成效評估與政策連結機制
- 難以檢驗其對教育政策之貢獻
- 是否可建立轉換制度
- 例如由非學校型態轉換為學校型態
- 過度關注形式與背景
- 忽略教育實質內容與理念落實
三、民營
- 教育理念應否納入審議?
- 管太多窒礙創新,管太少易失控
- 發起人(如校長)與原單位權責不清
- 審議委員遴選機制缺乏透明性
- 董事會結構常屬同溫層
- 欠缺多元監督與治理機制
- 委員缺乏多元教育價值包容力
四、公辦與公辦民營
- 過度強調方便性、安全性
- 作為審議標準過於僵化
- 中央與地方責任劃分不清
- 排除條件設定僵固
- 影響學校創新與學生受教權益
五、共通與制度性問題
- 教育理念與實作是否納入審查,應有明確界線
- 審議制度需對應不同教育型態特性
- 行政流程過繁,標準化窒礙多元
- 委員專業性、多元性不足
- 審查重形式、輕實質之現象普遍存在
《實驗學校、機構、團體在轉型過程中需要什麼協助?》
- 倡議者:康亞
- 紀錄:
- 簽名:
- 得票:
《實驗教育生命經驗分享》
- 倡議者:永康
- 紀錄:
- 簽名:
- 得票:
《在家教育的困難、支持與增能》
- 倡議者:
- 紀錄:
- 簽名:
- 得票: